沈阳:公立医院禁豪装 特需服务不超10%

北京华一康健国际医院管理中心http://www.huayikangjian.com2018-08-27 07: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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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比例不得超过10%,特需服务包括特需病房、国际门诊、异地会诊等;医院在收入分配管理上将享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将统筹考虑,但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日前,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沈阳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提到了上述内容。

卫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医院领导

健全完善医院管理体系是方案的重点内容之一。沈阳市将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大力发展社会办医;细化落实中医医院(含民族医院)投入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沈阳市将出台《沈阳市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办法》,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将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在工资方面,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将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任免、奖惩等挂钩。

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检查化验等挂钩

对于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方案提出健全人事和薪酬管理制度。

在人事管理上,建立健全以聘用管理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要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在收入分配管理上,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做到同工同酬。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时,要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人员倾斜。

按照有关规定,医院还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紧缺、高层次人才等可采取考察方式招聘

公立医院要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在用人自主权方面,可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对紧缺、高层次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

在职称制度改革上,沈阳市将积极推进大型公立医院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将改进艰苦边远地区公立医院人员招聘工作,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实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以此来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比例不超过10%

方案提出,政府将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的综合监管,重点监管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

对各类医院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给予严肃问责。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进一步深化,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在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上,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

同时,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

公立医院特需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特需病房、国际门诊、异地会诊、国际远程短视频会诊、出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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