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将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权限,由目前的市卫生健康委调整至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行“两证合一”,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针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清理审批医疗机构的申请材料清单,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次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该市《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或执业登记的,不再提供验资证明、环保合格证明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通知》要求,确保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医师全部纳入电子化注册管理。合并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妇产科医师通过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通过医师注册全国联网系统在医师执业证书上加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相关内容,不再单独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注:上述内容系转载,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 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如原著作方不同意转载,可随时来电沟通删除转载内容。
相关链接
- 安徽:部分医疗机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卫健委【2023-03-09】
- 山西加快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审批【2018-12-20】
- 山西加快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审批【2018-12-12】
- “产学研医”协同发力推动重庆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03-31】
- 重庆万州:数据赋能清廉医院建设【2025-03-21】
- 第七届县医院建设发展大会在重庆成功召开【2025-03-20】
- 重庆:以数字化改革破解互认难题【2025-03-18】
- 2025年重庆全面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202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