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试行)》。《方案》明确,建立契合重庆市本土需求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通过系统化、标准化培育补齐人才短板,全面夯实公共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根基。
《方案》提出,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牵头、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分类实施,聚焦提升公共卫生医师岗位综合胜任力,着力锻造适配基层一线、专业能力扎实的高素质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创新构建医防融合培育体系,围绕职业素养、专业能力、沟通管理、科研教学、自主学习五大核心能力,整合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医药、卫生管理等优质教学资源。
《方案》规定,培训对象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具备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或符合报考条件的中级职称以下人员。同时,支持各区县结合紧缺岗位需求,择优推荐人员参加定制化专项培训。培训周期统一设置为2年,创新推行“1﹢17﹢ 6”分段培养模式,依次开展综合素养、核心能力、岗位强化分层培训。
《方案》指出,全市择优遴选综合实力过硬的疾控机构、规培医疗机构作为市级培训基地,联动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结核病防治机构及本地高校组建协同教学体系。建立标准化带教队伍,带教老师须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三年以上高年资中级人员,实行全市师资认定、动态管理和川渝师资交流机制,把带教工作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方案》明确,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实行财政补助、基地自筹、单位及社会力量协同投入模式。送培单位保障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待遇,顺延培训人员不享受财政补助、费用自理,区县定制化培训费用由委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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