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14:30,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有关情况,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介绍:法案听取一线医疗卫生人员意见,将侵害医疗卫生人员权益的行为归纳为七个方面明确予以禁止。实施禁止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等从重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们还把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比如对禁止行为之一“扬言暴力伤害医疗卫生人员或其亲属”中的“扬言”情形进行了罗列,将公开或者以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都列入“扬言”的范畴,从而确保立法“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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