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关于以省域为单元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要求,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保持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的同时,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医疗秩序。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全面恢复医疗秩序。对医疗资源进行合理分配调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开门诊预约诊疗,引导非急症患者错峰就诊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就医流程,强化个人防护。
注:上述内容系转载,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 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如原著作方不同意转载,可随时来电沟通删除转载内容。
相关链接
- 河南整合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5-08-19】
- 广西博白:“医共体”让群众在家门口“近”享优质医疗服务【2025-08-18】
- 宁夏中卫:紧密型医共体改革赋能县域医疗服务升级【2025-08-15】
- 2025.8月济南关于举办“《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贯彻执行高级研修班”的通知【2025-08-14】
- 甘肃金塔县让医疗服务走出医院走近群众【2025-07-31】
- 山东冠县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建设【2025-08-19】
- 山东聊城基层医疗机构蝶变“五字经”【2025-08-07】
- 山东医疗专家团队在陇南武都开展“陇原基层行”活动【2025-07-28】
- 山东首个脑机接口临床研究病房启用【2025-07-22】
- 山东提升医保服务质效,筑牢群众健康保障【2025-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