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据意见,2019年在铜陵市全面推广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经验。芜湖市、马鞍山市、蚌埠市纳入扩大试点改革范围。同时,鼓励其他城市至少有1所三级综合医院“分区包段”,开展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
意见全文如下: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医保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
各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5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在铜陵市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取得较好成效。根据省政府年度医改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现就扩大试点范围、推广铜陵“分区包段”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经验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基本原则,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为重点,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创新完善医联体内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机制,全面促进医联体内部资源流通共享、信息互联互通、人财物统筹管理,真正使医联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二、改革范围
2019年在铜陵市全面推广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经验。芜湖市、马鞍山市、蚌埠市纳入扩大试点改革范围。同时,鼓励其他城市至少有1所三级综合医院“分区包段”,开展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国家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参照本意见执行。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以优质医疗资源为龙头,根据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统筹医联体内部管理,实行网格化布局管理,为网格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疾病诊疗等服务。
(二)三医联动,创新机制。在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确保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的基础上,加大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力度,着力创新政策配套机制,探索优化医联体内部资源结构布局,建立健全新型高效的上下分工协作和利益共享机制。
(三)资源整合,三方共建。辖区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城市医联体建设,充分整合城市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资源,创新慢病等服务与管理模式。推进医联体成员单位信息互联互通,促进防治结合、医防融合,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全面健康管理。
(四)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充分发挥牵头医院技术与管理优势,加强业务管理、人才培养、技术帮扶,鼓励人才柔性流动,推进区域内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构建城市分级诊疗格局,医联体成员单位明确功能定位,分级收治、上下联动,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一体化”管理新机制
1.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制订医联体网格化布局规划方案,按照分区包段的原则,以区为单位、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由城市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作为牵头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2.建立并逐步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制订并完善医联体章程,强化组织管理,明确成员单位功能定位与分工协作,探索实行医联体理事会决策机制下的现代医院管理模式,牵头医院法人代表担任医联体理事长,统筹行使对所有成员单位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管理。
3.整合医技、后勤、药品、信息化资源。医联体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建立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检查检验中心、超声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实现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建立统一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及药品、耗材、试剂共享与配送机制。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在医联体内统筹推进机构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诊疗、公卫等信息互联互通。
4.统筹绩效考核。结合各成员单位功能定位、业务能力、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统筹制定医联体内部年度目标任务与绩效考核方案,经医联体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负责实施并兑现分配。
(二)建立健全城市分级诊疗新秩序
5.规范疾病分级收治。制定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等规范和流程,促进疾病分级收治。按照疾病病种、轻重程度和机构服务能力对疾病进行分类,实行绩效系数管理,引导资源下沉、病人下沉。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格局。
6.提升服务能力。医联体牵头单位定期派出专家驻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坐诊、培训、带教、重点专科扶持等工作,统筹做好在职培训、对口支援、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等工作。探索建立牵头医院谨慎转诊疾病目录,不断提升牵头医院服务能力,逐步减少市域外不合理转诊。
7.促进资源下沉。牵头医院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预约号源比例,优先投放名医、名科号源。基层按程序转诊患者,优先安排检查、住院、手术等。下沉基层开展诊疗服务医务人员,逐步建立可持续激励机制。鼓励牵头医院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加强规范管理,开展以“三人”、“四病”为重点适宜医疗护理技术服务。
(三)构建医防融合发展新机制
8.建立三位一体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积极参与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落实医联体牵头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和具体职责。推动公共卫生资源和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
9.建立三方联动慢病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引导公共卫生医生开展慢病管理“面对面”服务。探索医联体建立慢病管理中心,联动开展慢病管理与服务。开展社区诊断和健康评估,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推动健康专家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提升居民健康素质,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0. 实行医保基金预算包干机制。按照“签约确定数量、总额预算管理、结余考核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充分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中的杠杆作用,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按签约服务人口总额预算包干,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转诊机制,夯实医联体利益共同体基础,促进医联体健康发展。
11.合理确定支付政策。按照鼓励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原则,确定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有效调动医联体控费积极性,引导患者分级诊疗。
五、组织保障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办医主体责任,完善医联体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各试点改革市要制定配套改革政策方案,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进度安排。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机制。要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行为和患者就医的引导作用,定期监测分析医保基金市域内支出水平。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广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试点经验。落实医务人员晋升、培养等相关政策。
(三)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以双向转诊人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医联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病人满意度等为重点的考核指标体系,对相关医疗机构推进医联体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四)强化总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医联体工作宣传,引导群众建立“首诊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科学就医理念。要加强内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对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各市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做法。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医保局
2019年10月11日
意见全文如下: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医保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
各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5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在铜陵市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取得较好成效。根据省政府年度医改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现就扩大试点范围、推广铜陵“分区包段”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经验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基本原则,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为重点,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创新完善医联体内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机制,全面促进医联体内部资源流通共享、信息互联互通、人财物统筹管理,真正使医联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二、改革范围
2019年在铜陵市全面推广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经验。芜湖市、马鞍山市、蚌埠市纳入扩大试点改革范围。同时,鼓励其他城市至少有1所三级综合医院“分区包段”,开展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国家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参照本意见执行。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以优质医疗资源为龙头,根据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统筹医联体内部管理,实行网格化布局管理,为网格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疾病诊疗等服务。
(二)三医联动,创新机制。在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确保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的基础上,加大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力度,着力创新政策配套机制,探索优化医联体内部资源结构布局,建立健全新型高效的上下分工协作和利益共享机制。
(三)资源整合,三方共建。辖区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城市医联体建设,充分整合城市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资源,创新慢病等服务与管理模式。推进医联体成员单位信息互联互通,促进防治结合、医防融合,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全面健康管理。
(四)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充分发挥牵头医院技术与管理优势,加强业务管理、人才培养、技术帮扶,鼓励人才柔性流动,推进区域内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构建城市分级诊疗格局,医联体成员单位明确功能定位,分级收治、上下联动,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一体化”管理新机制
1.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制订医联体网格化布局规划方案,按照分区包段的原则,以区为单位、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由城市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作为牵头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2.建立并逐步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制订并完善医联体章程,强化组织管理,明确成员单位功能定位与分工协作,探索实行医联体理事会决策机制下的现代医院管理模式,牵头医院法人代表担任医联体理事长,统筹行使对所有成员单位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管理。
3.整合医技、后勤、药品、信息化资源。医联体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建立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检查检验中心、超声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实现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建立统一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及药品、耗材、试剂共享与配送机制。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在医联体内统筹推进机构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诊疗、公卫等信息互联互通。
4.统筹绩效考核。结合各成员单位功能定位、业务能力、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统筹制定医联体内部年度目标任务与绩效考核方案,经医联体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负责实施并兑现分配。
(二)建立健全城市分级诊疗新秩序
5.规范疾病分级收治。制定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等规范和流程,促进疾病分级收治。按照疾病病种、轻重程度和机构服务能力对疾病进行分类,实行绩效系数管理,引导资源下沉、病人下沉。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格局。
6.提升服务能力。医联体牵头单位定期派出专家驻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坐诊、培训、带教、重点专科扶持等工作,统筹做好在职培训、对口支援、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等工作。探索建立牵头医院谨慎转诊疾病目录,不断提升牵头医院服务能力,逐步减少市域外不合理转诊。
7.促进资源下沉。牵头医院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预约号源比例,优先投放名医、名科号源。基层按程序转诊患者,优先安排检查、住院、手术等。下沉基层开展诊疗服务医务人员,逐步建立可持续激励机制。鼓励牵头医院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加强规范管理,开展以“三人”、“四病”为重点适宜医疗护理技术服务。
(三)构建医防融合发展新机制
8.建立三位一体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积极参与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落实医联体牵头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和具体职责。推动公共卫生资源和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
9.建立三方联动慢病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引导公共卫生医生开展慢病管理“面对面”服务。探索医联体建立慢病管理中心,联动开展慢病管理与服务。开展社区诊断和健康评估,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推动健康专家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提升居民健康素质,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0. 实行医保基金预算包干机制。按照“签约确定数量、总额预算管理、结余考核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充分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中的杠杆作用,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按签约服务人口总额预算包干,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转诊机制,夯实医联体利益共同体基础,促进医联体健康发展。
11.合理确定支付政策。按照鼓励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原则,确定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有效调动医联体控费积极性,引导患者分级诊疗。
五、组织保障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办医主体责任,完善医联体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各试点改革市要制定配套改革政策方案,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进度安排。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机制。要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行为和患者就医的引导作用,定期监测分析医保基金市域内支出水平。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广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试点经验。落实医务人员晋升、培养等相关政策。
(三)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以双向转诊人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医联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病人满意度等为重点的考核指标体系,对相关医疗机构推进医联体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四)强化总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医联体工作宣传,引导群众建立“首诊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科学就医理念。要加强内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对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各市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做法。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医保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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