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云南省政府同意,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与省科技厅共同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发展20条措施》。《措施》围绕管理协同、平台建设、科研攻关、机构赋能、人才激励、安全保障6个维度,构建覆盖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全链条的政策体系。
在强化管理协同上,《措施》提出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沟通联络的工作机制,强化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资金保障、规划任务、科技计划、平台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协作。充分利用部省及省校战略合作、沪滇协作、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共建等机制,加强省内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医学院校与中央驻滇科研单位,国家、省外高水平医院,以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等机构的科研合作。
在加强平台建设上,《措施》提出按照“新建一批、撤销一批、调整一批”的思路,推进省重点实验室和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优化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一批重点专病队列和数据库,支持组建云南省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样本库联盟;结合云南省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等优质创新资源,充分挖掘民族医药传承、中药材种植、特色方剂研发等领域的独特优势及小型猪基因编辑技术等前沿突破与科研积累,打造生物医药创新载体。
在加强科研攻关上,《措施》提出支持省预防医学科学院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边境联防联控、公共卫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能力提升;建立“十五五”期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重点攻关任务清单;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健全“云岭名方”评选机制,推动研发转化,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在充分调动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上,《措施》提出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科学)研究;开展研究型医院(病房)试点,研究型医院(病房)可以通过“以床引企”常态化开展医企对接工作,研究型病床不计入医疗机构考核总病床。
在持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上,《措施》提出每年遴选培养医学高端人才20名、医学学科带头人40名、医学后备人才60名,培养周期分别为5年、3年、3年,分别给予10万元/名、8万元/名、8万元/名的资金支持,打造高水平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创新专职科研人员管理,科研实力较强的三级公立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可探索按照不高于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3%的比例,聘用专职科研人员。
在夯实科技创新保障支撑上,《措施》提出将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作为落实“四个面向”,推动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强任务规划与科技资源配置的有效衔接,加快制定配套政策,落实清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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