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名单。经定点医药机构自愿报名、各省级医保局推选、国家医保局筛选,确定试点地区92个(其中,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海南省、贵州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为全省域范围内试点)、试点定点医药机构359家。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于2025年4月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的通知》,旨在通过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带动智能监管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流程工作质效提升。为进一步做好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国家医保局计划分批次向定点医药机构发布智能监管知识库、规则库(简称“两库”),已于今年5月、7月先后发布两批。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级医保局要用好国家医保局分批次公开发布的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做好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工作。一方面,推动智能监管“两库”在定点医药机构自建事前提醒系统中落地应用。另一方面,推动全省智能监管子系统应用成效提升,实现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减少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使“两库”公开、智能监管成为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合规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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