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按照“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本轮计划许可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11台、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30台。申报时间为6月10日至8月8日。
《通知》明确,11台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中,专门用于社会办医3台(全国范围内社会办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天津、江苏、安徽、广东、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各1台。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从专门用于社会办医规划指标或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划指标中自主选择1项申报。
30台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中,河北、辽宁、吉林、山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西藏、青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1台,北京、天津、安徽、福建、河南、广东各2台,陕西3台,浙江4台。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服务指南》《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须知》《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评审标准》同时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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