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获悉,山东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全部接入省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实现检查检验数据全省域互联互通。所有省属医疗机构及16个市共751家医疗机构实现省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累计互认352万次。
在技术层面,山东省依托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省便民惠民服务平台部署建设全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应用平台,统一建设方案、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检查检验数据互联互通。该省推动医疗机构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平台和业务系统建设,推进项目编码高质量对照与上传,持续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改造效果。在信息支撑“一朵云”的基础上,该省全面推广医疗机构数字“云胶片”服务,将医学影像检查原始图像储存在云服务器上,患者可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等智能终端查看并分享检查报告和影像数据,方便医生诊断分析。
为保证工作质量,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医保局联合制定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互认原则、互认范围、互认规则、互认标识等,定期更新发布省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按最小颗粒度分解检查检验项目,构建全省统一使用、唯一识别的项目编码库。同时,健全检查检验质量评价机制,完善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专业的省市县三级质控网络,建立涵盖室内质控、室间质评、随机抽查等方面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有效提升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保障临床诊疗安全。
目前,山东省检查互认项目清单更新至80项,检验互认项目清单更新至119项,覆盖临床诊疗过程中的高频检查检验项目,充分满足临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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