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河南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以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中心,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三级五等评价标准体系,建立激励长效机制,督促医养结合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依据《河南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试行)》,从机构规模、配置、服务、管理、发展5个方面开展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把医养结合机构划分为三级甲等、二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乙等、一级医养结合机构5个等级,不符合等级评定要求的默认为未定等级。
根据《实施方案》,评定按照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该省已纳入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省医养结合质控系统的医养结合机构均可自愿申请评定等级;按照县(市、区)—省辖市—省逐级评定的方式,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上报省辖市各级别申报机构,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确定机构级别并推荐甲等机构至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评审确定甲等机构。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各省辖市复评推荐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为三级甲等、二级甲等的医养结合机构进行省级评审,确定三级甲等、二级甲等机构名单;省辖市推荐名单中未入选三级甲等、二级甲等名单的医养结合机构,默认定为三级乙等、二级乙等。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卫生健康委对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每半年组织一次等级申报,每3年组织一次等级复审;对发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违法案件或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执行不力、服务水平明显下降、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等工作服务严重滑坡的情况,及时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取消相应等级。各医养结合机构可根据服务能力提升情况,主动向所属卫生健康委申请晋升等级。
《实施方案》明确,各医养结合机构对照评价标准要求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力争达到乙等及以上标准。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单位要力争达到甲等标准。在推荐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遴选全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时,三级甲等、二级甲等机构优先。在遴选彩票公益金及其他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时,原则上不低于三级乙等、二级乙等、一级医养结合机构标准。遴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实践样板时,原则上不低于一级医养结合机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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