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DIP成本核算赋能“业财融合”助推医院精益运营
北京华一康健国际医院管理中心http://www.huayikangjian.com2022-12-02 08:52:2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表明从三医联动“医改”,到医保引领“医改”的作用明显提升。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明确指出,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目标,分期分批加快推进,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
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特别强调,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引导医疗机构改变当前粗放式规模扩张式运营机制,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更加注重内部成本控制,更加注重体现医疗服务技术价值。
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必将推动医院从“收入成长”粗放式规模发展模式,变革转型“控费降本提质增效”精益管理发展模式,通过算清DRG/DIP成本核算账, 把成本核算结果应用到医保管理、规范医疗行为管理、临床路径管理、内部绩效考核、病种结构调整与学科建设、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现业财的高度融合,助推医院精益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算清DRG/DIP“收入”账
DRG/DIP支付方式是“预付费”,与改革前的按照项目“后付费”不同而语,DRG/DIP收入如何确认,影响到医院控费降本。
1、DRG权重费率法下收入确认
DRG权重费率法下,DIP收入的确认方式:
DRG权重费率法医保收入=DRG权重×费率
DRG医疗收入=DRG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DRG实际确认收入=DRG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DRG医保收入-DRG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2、DRG点数法下收入确认
DRG点数法下,DIP收入的确认方式:
DRG点数法医保收入=DRG点数×(预结算点值±年清算点值调整)
DRG医疗收入=DRG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DRG实际确认收入=DRG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DRG点数法医保收入-DRG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3、DIP分值法下收入确认
DIP分值法下,DIP收入的确认方式:
DIP分值法医保收入=DIP分值×(预结算点值±年清算点值调整)
DIP医疗收入=DIP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DIP实际确认收入=DIP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DIP点数法医保收入-DIP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算清DRG/DIP“成本”账
为了实现“业财融合”,实现“算为管用、算管结合”,笔者参考财政部《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指引-公立医院》(财会〔2021〕26号)规定,采取“分步算”,通过信息化建设,融合“制造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分别核算“DRG/DIP药耗成本、DRG/DIP住院科室可控成本、DRG/DIP直接成本、DRG/DIP医疗业务成本、DRG/DIP医疗全成本”,满足医院内部管理需求与对外报告一体化。
1、第一步:DRG/DIP药耗成本核算
DRG/DIP药耗成本=∑DRG/DIP收费药品+DRG/DIP收费卫生材料+DRG/DIP诊治科室不收费耗材分摊+DRG/DIP医技检查科室不收费耗材分摊+DRG/DIP手术平台科室不收费耗材分摊
2、第二步:DRG/DIP住院科室可控成本核算
DRG/DIP住院科室直接可控成本核算=DRG/DIP药耗成本+DRG/DIP住院科室其他可控成本核算分摊
3、第三步,DRG/DIP直接成本核算
DRG/DIP直接成本=DRG/DIP住院科室直接可控成本+DRG/DIP医技科室及平台科室扣除耗材其他成本分摊
4、第四步,DRG/DIP医疗业务成本核算
DRG/DIP医疗业务成本=DRG/DIP直接成本+DRG/DIP分摊医辅科室成本
5、第五步,DRG/DIP医疗全成本核算
DRG/DIP医疗全成本=DRG/DIP医疗业务成本核算+DRG/DIP分摊管理费用
三、 算清DRG/DIP“结余贡献账”
算清了DRG/DIP收入账和成本账,为算清DRG/DIP结余贡献账提供的基础保障,同时也为DRG/DIP价值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1、第一步,DRG/DIP边际结余贡献核算
DRG/DIP边际结余贡献=DRG/DIP确认收入-DRG/DIP药耗成本
DRG/DIP边际结余贡献率=DRG/DIP边际结余贡献/DRG/DIP确认收入×100%
2、第二步,DRG/DIP住院科室结余贡献核算
DRG/DIP住院科室结余贡献=DRG/DIP住院科室核算收入-DRG/DIP住院科室可控成本
DRG/DIP住院科室结余贡献率=DRG/DIP住院科室结余贡献/DRG/DIP确认收入×100%
3、第三步,DRG/DIP直接结余贡献核算
DRG/DIP直接结余贡献=DRG/DIP确认收入-DRG/DIP直接成本
DRG/DIP直接结余贡献率=DRG/DIP直接结余贡献/DRG/DIP确认收入×100%
4、第四步,DRG/DIP毛结余贡献核算
DRG/DIP毛结余贡献=DRG/DIP确认收入-DRG/DIP医疗业务成本
DRG/DIP毛结余贡献率=DRG/DIP毛结余贡献/DRG/DIP确认收入×100%
5、第五步,DRG/DIP净结余贡献核算
DRG/DIP净结余贡献=DRG/DIP确认收入-DRG/DIP医疗全成本
DRG/DIP净结余贡献率=DRG/DIP净结余贡献/DRG/DIP确认收入×100%
四、算清DRG/DIP“价值分析”账
围绕DRG/DIP”结余贡献”经济价值账,与DRG/DIP“临床价值、品牌价值、社会价值和患者价值”进行四象限“波士顿”分析,为病种结构调整与学科建设提供数据支撑,为医保支付价格改革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1、DRG/DIP经济价值与临床价值“四象限”分析
按照DRG/DIP经济价值与RW/CMI值情况,对于DRG/DIP经济价值和RW/CMI值贡献度的高低,采取波士顿四象限分析,划分“优势、竞争、适宜、劣势”DRG/DIP病种,为病种结构调整和学科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2、DRG/DIP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四象限”分析
按照DRG/DIP经济价值与DRG/DIP数量多少情况,采取波士顿“四象限”分析,对于DRG/DIP数量较多的病种,提高病种集合度,加大专病专治支持力度,提高经济价值增值。
3、DRG/DIP经济价值与品牌价值“四象限”分析
按照DRG/DIP经济价值要注意,由于DRG/DIP是基于费用法的标化,不是基于成本法,与成本核算的结果会有出入,要认真分析筛选RW/CMI值高而经济价值低的病种,分析是否学科重点推荐病种和代表学科技术水平的病种。
4、DRG/DIP经济价值与患者价值“四象限”分析
按照DRG/DIP经济价值,要更加关注患者自付水平和自费率,患者满意度的高低,直接应影响医院的竞争力。
五、DRG/DIP如何实现“业财融合”
DRG/DIP成本核算通过分步算,算清DRG/DIP收入、成本、结余贡献和价值分析账, 把成本核算的结果应用到业务管理中,可以广泛应用到医保管理、临床路径管理、内部绩效考核、病种结构调整与学科建设、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
1、DRG/DIP成本核算在医保管理中的应用
通过DRG/DIP成本核算,可以分析医疗结算结余或超额,对医保预算收入管理,实现预算管理关口前移医生端,促使医生控费在先,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医保资金超支,实现医院的医保资金的结余。
2、DRG/DIP成本核算在临床路径中的应用
通过DRG/DIP成本核算,对医院DRG/DIP病种费用进行回归循证分析,采取费用路径法,分析同一DRG/DIP病种的医疗费用水平是否合理,与DRG/DIP区域标杆费用比较,推动临床路径的推行。
3、DRG/DIP成本核算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应用
通过DRG/DIP成本核算,分析DRG/DIP医疗和医技权重/分值,以及RW/CMI情况,为医院内部绩效变革赋能,从激励多做项目多收入才能多得导向,转型DRG/DIP“增量控费降本提质增效”精准激励,推动医院精益管理。
4、DRG/DIP成本核算在病种结构调整中的应用
通过DRG/DIP成本核算,开展经济价值分析,对DRG/DIP病种进行梳理,与临床价值、社会价值、品牌价值及患者价值,采取四象限分析,为病种结构调整提供数据支持,推动学科建设升级。
5、DRG/DIP成本核算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的应用
通过DRG/DIP成本核算,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提供参考依据,为DRG/DIP支付价格提供数据支持,促使DRG/DIP支付方式,从费用法向成本价值法转型,让DRG/DIP支付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总之,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大势所驱大势所逼,DRG/DIP成本核算,成为医院顺应DRG/DIP支付改革绕不去的“坎”,谁早开展谁受益,“成本”是医院运营管理之本,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是医院运营管理之源,两者相辅相成。DRG/DIP也需要充分考虑治病的“本钱”和“风险”,才能更好的发挥价值购买的引领作用,才能得到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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