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卫健委印发《海南省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从今年1月起经过1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初步完善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多元化康复医疗服务模式、有利于康复医疗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有益做法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试点市县和医疗机构的带动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加快推动我省康复医疗服务发展取得实效。
据悉,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五指山、澄迈、东方、琼中等9个市县为试点市县,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省中医院、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省干部疗养院等6家医院为省属试点医院。
试点市县和医院将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落实《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数不低于3%,二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床位占医院床位数不低于5%。引导辖区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等,如东方市第二人民医院等转型为康复医院,鼓励和指导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疗机构,增加康复医院和康复医疗中心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
根据《方案》,试点市县和医疗机构要结合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将康复医疗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学科领域予以加强,支持康复医学科软硬件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推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等康复医疗亚专科能力建设。
各市县要将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中,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供体、专科联盟以及远程短视频医疗等形式,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结合本市县实际,充分发挥辖区内康复医疗专科较强的医疗机构的带头作用,通过专科联盟形式,在辖区内建立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形成覆盖辖区患者的康复分级诊疗体系。
积极推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等康复医疗亚专科能力建设。省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牵头各医院发展脊柱脊髓损伤康复专业,海口市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牵头各医院发展神经康复、骨科康复专业,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牵头各医院发展加速康复外科专业及产后盆底康复专业,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牵头各医院发展呼吸及心肺康复专业。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及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牵头各医院重点发展儿童康复专业。省干部疗养院重点发展老年康复等专业。
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提升工程,发挥中医药在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着重推进现代康复技术和中医药融合发展,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中医康复中心,省中医院实施康复能力提升项目,三亚市中医院加强对中医康复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其他各市县中医院加强康复科规范化建设。
探索将康复医疗基本知识纳入全体医务人员培训中,逐步将康复理念贯穿于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等全过程。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康复医疗早期介入和加速康复外科服务模式试点,创新推动康复医疗与临床科室的紧密合作,将加速康复理念贯穿于疾病诊疗全程,手术前后康复及时介入,促进患者快速康复和功能恢复。逐步探索形成康复早介入的好做法,以及加速康复外科服务模式的试点经验。
试点市县和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开展居家康复医疗服务,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医疗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出院患者等人群提供专业的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和指导等服务。
试点市县应当将康复医疗服务价格纳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统筹考虑,做好相关项目价格的调整和优化工作。鼓励结合实际建立康复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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