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获悉,辽宁实施《辽宁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今后5年,辽宁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助力中医药强省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其中,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和治未病科。公立综合医院、妇婴医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
《方案》明确,到2022年,辽宁每市建成1所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力争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到2025年,争创2-3个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和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15-20个省级中医(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市级中医医院建设2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县级中医医院建设2个以上省级特色专科。打造10个基层优质中医药服务区、200个国医堂(“旗舰中医馆”)。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和治未病科。公立综合医院、妇婴医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90%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9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同时,加强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制订肺病、心血管、脾胃、皮肤、肛肠、康复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标准,建设15-20个省级中医(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到2025年,每个市级中医医院建设2个以上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2个以上省级中医特色专科。
辽宁将不断加强中医康复科建设,提高中医康复能力,到2025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并达到建设标准;将治未病理念贯穿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广泛开展“治未病”服务。同时,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此外,辽宁将实施名医堂工程,以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为依托,建立名医堂,打造一批名医团队运营的精品中医医疗机构,鼓励连锁经营。中医诊所全面实施备案制管理。鼓励中医类医师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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