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有条件的省份之间可以联合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实现跨省域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已纳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医疗机构要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制度,鼓励将医务人员分析判读检查检验结果、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作为绩效分配的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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