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用药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北京华一康健国际医院管理中心http://www.huayikangjian.com2018-08-03 06: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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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病之后,医生却让患者在院外定点购药。8月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获悉,近日,该委印发《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用药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了专项整治工作。据了解,专项整治将重点针对不合理用药、医生要求患者院外定点购药(包括通过网络、即时通讯软件指定购药、医生直售药等)、开单提成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从而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方案》指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作为,重拳出击。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方式,以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药品、重点线索为突破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充分利用医疗“三监管”平台等综合监管手段,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加强现场核查,依规严肃查处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强化结果应用,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方案》明确,医疗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不定期开展问卷调查等多方监督,严查不合理处方、不合理用药。加快做好《患者投诉明白卡》发放工作,明确将“医务人员自售药品或要求院外指定药房购药”等行为纳入群众投诉范围,向就诊群众宣传并引导其正确使用《患者投诉明白卡》,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针对“医生通过微信等诱导患者网上拿药”“医生开白条子”等隐蔽性强的新问题,要告知群众应注意实物、文字记录等证明材料的收集、保存和提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出具结果,一旦查实,绝不姑息。坚决杜绝将贫困患者推到院外购药,增加其经济负担等违背四川省健康扶贫政策的现象发生。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监管工作,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医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涉及违纪违法的,移送纪委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

《方案》还指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做好延伸管理,狠抓源头治理。重点组织开展打击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涉及药企违规售药、配合医生直接售药、向特定医生要求患者在指定药房购药后提供药品“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查实属于《四川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规定情形的,按规定对涉事药企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其生产的药品2年内不得进入我省公立医疗机构。

把医生利用处方权等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违规行为与国家政策允许的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等合规行为准确、有效的区分开来,既不放过任何违规线索,也要保护好医生的合规行为。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10月30日,整治范围为四川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同时,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相关工作转向常态化,要在行业内形成监管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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