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看病钱”“保命钱”,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集中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问题。
根据《通知》,本次专项治理“回头看”范围为全省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治理内容包括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金的行为;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等。
《通知》要求各地统筹市、县检查力量,采取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数据筛查、突击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依照《通知》,定点医疗机构经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医保部门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基金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暂停或者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对违规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人员经查实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纪依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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