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关于大规模开展核酸和抗体检测的要求,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满足广大群众“应检尽检、愿检尽检”需求,日前,泉州市卫健委对外公布第二批新增具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3家医疗机构名单,分别是南安市医院、惠安县医院、安溪县医院。
截至目前,泉州市已有10家公立医院和3家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其他10家为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市泉州中医院、晋江市医院、晋江市中医院、石狮市医院、泉州迪安医学检验所、泉州高品医学检验实验室、泉州国脉医学检验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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