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出实招,解决群众到基层医疗机构买药取药存在的药品不全、等待周期长、代取药手续繁琐等问题。今后,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将实现“一站式”便捷取药,签约慢性病患者用药计划和采购计划同步联动,实现慢性病用药精准及时保障;采取医院内身份证登记、后台实名制购药管理等方式,不让患者或家属开具任何代取药证明,让患者买药取药“最多跑一次”。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处负责人介绍说,我市将从精准保障、预约服务、便民惠民等方面入手,解决大医院慢性病用药品种品规在基层买不到、基层医院在保障患者临时性用药需求方面能力不足、村卫生室医保联网覆盖范围有限、一些专科疾病特殊用药基层医疗机构不能提供等导致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买药取药难的问题。
我市将实施的主要措施:一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为慢性病患者建立长期基本用药保障计划,明确计划实施中药品品规和大医院保持一致,囊括各种药品,强化30天长期处方制度;建立基层申报、上级审核、快速采购工作机制,一般药品采购在10天内完成,特殊用药一个月完成。
二是保障临时性取药,基层医疗机构没有的药品优化药品替代流程,做好解释和指导用药,及时开具替代药品;基层医疗机构没有、患者确实需要且不能替代的药品,医院及时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进入采购程序;有采购记录的药品,预约后3至14天完成供应,需议价采购的药品,原则上预约后30天内完成供应,保障预约用药患者在规定时间内取到药品。三是实施“一站式”服务强化便民惠民,对签约慢性病患者的长期稳定用药服务,用药计划和采购计划同步联动,实现慢性病用药精准及时保障;推动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一体化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实现医保门诊联网结算,方便农村居民就医取药;优化专科用药转介服务,对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范围的精神科、肿瘤科、眼科等专科性用药,利用医联体等服务方式合理引导患者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此外,市卫生健康委还将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保障能力,推进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部门协同,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实名制就医、药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强化区卫生健康委区域管理职责,统筹做好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和管理;引入“互联网+药品保障”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云药房”,推进现代物流配送药品的服务方式,满足百姓多样化药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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