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和省卫健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年底前实现公立医院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全面帮扶带动,通过医疗合作、对口支援、多点执业等形式引导优质医疗资源进入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助力开展医疗工作。
《通知》提出,要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对达到戒毒治疗有关标准要求的戒毒场所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戒毒医疗服务”项目登记。8个戒毒场所医疗机构要全部与社会公立医院建立医联体,医务人员在共建医联体的戒毒场所医疗机构执业,无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在医联体内建立医疗协作网,为戒毒场所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诊断、远程短视频教学和培训服务,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减少戒毒人员外出就诊安全风险。要将戒毒场所医务人员纳入全省精神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内三级医院接收戒毒场所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戒毒场所医务人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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