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再出新招。28日,《广东省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公布,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建设一批医防能力强、服务水平优、群众满意度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试点社区医院加强临床科室建设和设备配备
《实施方案》指出,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试点。若基层卫生机构已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将优先作为社区医院试点机构。
加挂社区医院牌子后,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和公益性质不变,经营性质不变,现有财政补偿水平和优惠政策只增不减。
试点工作具体如何开展?《实施方案》指出,补齐短板,加强临床科室建设和设备配备。
2018年,广东制定颁布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下称《标准》),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有条件可设立口腔科、康复科甚至特色科室等。
《实施方案》对试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至少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透析科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二级学科科室。”
《实施方案》将要求试点单位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有条件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影像诊断、临床检验等科室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相比《标准》中对病床设置的要求,《实施方案》的规定更为具体,“社区医院将可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床位,社区医院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开设家庭病床,不断提高病床使用效率。”
试点社区医院提升辖区内服务能力
如何提升社区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指出,将通过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等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
医联体建设是连接三甲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桥梁。《实施方案》指出,试点机构将对接二、三级医院医师多点执业,强化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与技术的支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同时,鼓励与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开设联合病房。
加挂社区医院牌子后,社区医院可以开展一级、二级手术,经评估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可以开展三级及以下级别手术。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病理诊断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相关链接
- 三部门: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2024-01-26】
- 天津市年内每个区至少建成1至2家社区医院【2022-07-11】
-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启动【2022-06-09】
- 新疆年底前再建成20所社区医院【2022-06-01】
- 石家庄市年内将新增不少于两家社区医院【2022-05-09】
- 广东肿瘤专科优质资源有效下沉【2024-12-18】
- 广东深化医改聚焦“抓落实出经验”【2024-12-12】
- 广东举办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培训班【2024-12-10】
- 广东省紫金县: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省级医疗服务【2024-12-03】
- 广东力促基层医卫体系强起来【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