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一些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管理职业化方面有几个怪象:一是什么人都可以当院长。公立医院乡镇领导可以提拔进城当院长,有些中小民营医院,完全没有医药背景的院长大有人在,有些之前甚至就是一个纯粹的农民或商人。二是管理人员无所谓学历与资历,也不需要执业资格证明。而社会上某些企业顺应而为举办的医院管理师资格认证,还常常被一些部门或管理者所否定。三是从不对医院管理者的职业化能力与水准进行社会评价与监督。
《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的确是现代医院职业管理制度的一大进步,但现代医院不仅仅只是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更应该是现代医院中最富有活力的医院。特别是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医院更是特殊的企业,既有与非营利性医院相近的公益性,又有与公立医院不同的盈利性。
不论是公立还是民营,医院都是道德高地。医院的经营与服务方向永远是既要保障患者的利益,也要维护医院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国家不建立完善的医院与资本投资相分离的职业化管理制度,医患双方的利益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当今不论在公立医院还是在民营医院,都存在大量的医患关系恶化,究其背后的原因,均在于医院的举办者客观上损害了患者或是医务人员的合法利益。
要想让公立和民营医院不受资本逐利思想的影响,医院投资与管理相对分离非常必要。公立医院目前正在推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正是让投资与管理分离的一个重要制度改革。民营医院本是后起之秀,本应有公立医院的经验教训可供借鉴,但管理似乎也在走公立医院的老路,投资与管理仍然不相分离,从而造成部分民营资本举办的医院逐利动机膨胀,甚至不惜违法违规。国家在建设现代医院的管理制度中,不应留有空白,医院投资与管理相分离的制度应该覆盖到所有医院,特别是更需要规范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民营医院更需要有一套国家认可的职业化管理制度,否则医院乱象永远会此起彼伏。
一直以来,笔者有一个感觉,卫生行政部门及附设的行业协会,很多卫生行政管理行为只及于公立医院,而止于民营医院,从医院管理职业化角度看,近的就说《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而没有同步出台《民营医院投资者及职业管理者管理办法》。远一点的可以《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也只在公立医院开展。卫生行政部门主导的医院行业协会评选优秀院长也只限于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并不能平等地参与进来。
对于加强公立医院的职业化管理系列举措,是否可以看作社会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有意忽略,而不应看作是对民营医院发展环境的宽容和鼓励。一个有市场竞争力的医院、一个能受患者、同行和社会认可的医院,一定是严格管理、强化管理的医院。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者们对于公立与民营医院的不同政策取舍与作为,是否思想中还是亲疏之观念、远近之距离、利益之悠悠呢?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更为紧迫,它直接关系到未来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实现。社会资本医院发展中最为突出的短板,同样是投资与管理的分离问题。在国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健康领域,资本是逐利的,防止资本逐利损害医院公益性的唯一办法,就是建立完善的现代医院管理职业化制度,这个制度应该是法制化的、强制性的,而不只是倡导性。期待未来的某一年,卫生行政部门出台的医院管理规范,既涉及公立也有民营。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职业化制度,最基本的措施可以包括医院管理职业化人才培养制度、职业化管理人才社会选拔与评价制度、医院职业管理人员退休制度及不良职业管理者的清理制度。好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都涉及到了,相信下一步就是出台所有的社会办医院的投资者与职业管理者的管理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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