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我省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和奖励制度,鼓励公众通过“12320”公共卫生热线投诉举报医疗卫生行业违法情况。
《意见》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职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因履责不到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投诉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和奖励制度,鼓励公众通过“12320”公共卫生热线投诉举报医疗卫生行业违法情况。
《意见》指出,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全面实行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医师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特殊医疗技术或诊疗行为应按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证明文件。护士执业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医师和护士开展多机构执业,应按要求做好备案。其他医技人员从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强化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继续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相关制度执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将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行为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
同时,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健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调控。全面推开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积极探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要求各地要加大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加速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并鼓励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该系统,加快实现各相关部门、各层级和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各领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统一应用,实现动态监管。
《意见》强调,严肃查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国家公职人员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党员领导干部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部门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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