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焦作市财政局联合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管理局出台《焦作市市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考评办法(试行)》,从2018年起对10家市级公立医院财政经费核拨机制进行改革,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经费拨款新机制,积极引导公立医院提升医疗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成本控制,强化人才培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市级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改革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将每年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作为市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资金,根据各医院提供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等综合考核结果进行资金分配。医院基本医疗服务数量包括年度门急诊量和住院总床日数,服务质量系数则根据急危重症患者占比、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患者满意度等15项指标考核确定。
明确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同时,市财政根据各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安排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按有关管理规定使用。
强化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各市级公立医院应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评。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加强对市级公立医院的考核评价,并适时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考核,确保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和资金分配的客观公正。
相关链接
- 焦作市启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2024-07-05】
- 焦作市召开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座谈会【2024-05-09】
- 河南焦作市推进“便民就医少跑腿”七大举措落地见效【2023-08-04】
- 河南焦作市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2023-04-03】
- 焦作市持续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202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