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工作的通知》,对脑血管(卒中)急性期康复治疗、慢性心力衰竭以及肿瘤康复治疗试行按床日付费。该政策于10月20日开始试行,为期2年。
  《通知》规定,已实施康复病种按床日付费政策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医院发生符合康复病种诊断条件的住院康复费用,采用按床日付费。患者手术治疗期间或急性期诊治相关费用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手术后3天或急性期治疗结束,相关费用结算后,患者病情稳定且经评估符合康复治疗要求的,患者无需办理出院手续,可直接转入医院康复科接受有针对性的功能康复训练,实施按床日付费。
  在医保支付标准方面,医保部门根据疾病主要诊断,结合发病时间、功能障碍(次要诊断)数量、综合评定结果及康复费用占比等多种评价要素,将康复治疗划分为3个阶段,梯度递减确定不同疾病康复床日付费标准。康复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医院应每10天至少开展1次阶段性康复评估。经评估,若患者未达到康复效果仍需继续治疗,医院不得要求患者出院或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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