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确定在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框架下依托省远程短视频医疗服务平台建立山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www.telemedicine.net.cn),与互联网医院登记机关对互联网医院实施共同监管。
近日,山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开始上线运行,我省成为国内最早设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的省份之一。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在申请互联网医院准入前,要先实现与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的对接,再向执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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