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县级筛查、地市诊治、省级指导管理”的原则,加快本地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原则上,每个地市至少要有1所公立医院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每个县(市、区)均设置至少1所产前筛查机构。2025年底前,各市均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网络。
《通知》要求,强化网络管理和技术指导。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和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为省级产前诊断中心,分别承担全省产前诊断疑难病例的转诊、会诊等诊疗服务,以及技术培训、指导、质控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产前诊断机构服务能力和功能定位,确定1所公立医院产前诊断机构为市级产前诊断中心。
《通知》强调,规范省级培训基地管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等6所产前诊断机构作为省级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人员培训基地,承担拟从事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省级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专业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培训;拟从事产前筛查技术人员连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从事产前诊断技术人员连续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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