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联合出台8个方面共22项看病就医便民服务措施,确保医保参保人员就近便捷获得门诊统筹医保报销服务。
云南省提出,支持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将普通门诊外配处方流转到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待遇政策;加强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应用推广,逐步推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互联网医院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及时做好处方流转药品对接,确定处方流转药品范围;建立“互联网﹢”药品流通服务,开通定点零售药店移动支付等功能,实现“网订店取”或“网订店送”。
该省提出,鼓励定点医疗机构设置方便门诊,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根据诊疗需求为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且需长期用药的患者,开具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在确保信息真实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对高龄、卧床等行动不便的患者,经本人授权后可由家属持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代开药;加强对线上复诊服务行为的监管,为患者在线开具复诊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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