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不断优化,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7年,超过180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全国“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超过700家达到推荐标准。
《行动方案》提出,优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加强医疗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强化镇级卫生机构枢纽作用,夯实村级卫生站点基础。支持县级医院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到2027年,力争不少于100家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行动方案》明确,支持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或按每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拓展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优先支持常住人口10万以上、非县城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综合性医院水平,建成县域医疗次中心。夯实村级卫生网底方面,鼓励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地区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站;对邻近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少等不适宜单设村卫生站的行政村,可以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服务供给,力争消除服务空白村。
《行动方案》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化医疗卫生对口帮扶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供给机制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县域内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自由流动;鼓励县级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包县(市、区)、二级医院包乡镇(街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村(社区)的帮扶机制,将指导基层、下沉服务纳入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内容;持续开展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组团式”帮扶县级公立医院等活动,推进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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