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建立健全联合监督执法工作机制、明确联合执法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对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作出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联合监督执法工作清单,建立健全执法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开展随机抽查,开展突出问题联合专项整治,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医疗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强医疗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结果协同运用,推进依法执业自查自纠,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实施意见》指出,各地要统筹推进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督执法机制。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涉及医疗服务监督事项清单,明晰部门监督责任,确保部门间职责的有效衔接,避免出现监督空白和多头执法,切实提升监督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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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印发《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