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管理

北京华一康健国际医院管理中心http://www.huayikangjian.com2024-08-16 08: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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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秩序管理的通告》,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秩序管理,并公布禁止或限制携带进入医疗机构物品名录。
  《通告》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方式和联系方式,引导患者及其家属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医疗机构根据需要在主要出入口或重点区域出入口实施安全检查,严防禁止、限制携带物品进入医疗机构。设置限制携带物品临时寄存处,为急危重症患者设置安全检查绿色通道。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接受设备安全检查的,应当接受人工安全检查。
  《通告》明确,发现禁止携带物品的,应当先行控制现场,立即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发现限制携带物品的,应当告知其在临时寄存处寄存,对拒绝寄存强行进入医院的,进行先期处置,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发现扬言实施暴力、多次无理缠闹、醉酒吸毒、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高风险人员时,要及时提醒医务人员,并应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在医疗机构内威胁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根据《通告》,该省禁止携带进入医疗机构的物品包括:枪支、弹药类,如制式枪支、非制式枪支、枪支配用子弹等;管制器具类,如匕首、仿真枪、弩等;各类毒品,如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限制携带进入医疗机构的物品包括水果刀、催泪瓦斯、胡椒辣椒喷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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