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推出“龙江医廉码”严肃处理收“红包”行为
北京华一康健国际医院管理中心http://www.huayikangjian.com2024-05-29 08:18:23
对于收受“红包”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规定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成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参加有关学术委员会资格;扣发绩效工资、暂停处方权或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低聘并取消当年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三部门联合修订《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在明确上述规定的同时,提出推广使用“龙江医廉码”,用于开展诊疗行为评价和行风问题投诉举报。
《规定》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属地医疗机构“红包”问题整治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督指导职责。医疗机构是整治“红包”问题的主体责任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将“红包”问题整治纳入行风整治重要内容。
《规定》提出,在全省深入开展无“红包”医院、科室创建活动。各级医疗机构要对外宣传、公布创建无“红包”医院、科室活动并作出承诺,加强医院防控“红包”问题的软、硬件建设,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工作人员,对拒收“红包”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大力宣传报道。对医院(科室)杜绝收受“红包”问题、无投诉举报行为和行风监督、巡查反响较好的单位定期通报褒奖。
《规定》强调,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问题专项整治,并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处理不当导致收受“红包”问题多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将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
此外,该省卫生健康委还在“致广大患者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中,吁请就医群众共同抵制“红包”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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