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首诊制度落实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持续推动专家、基金、患者“三下沉”,实现到2027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提高到65%以上的目标。
《意见》明确,各地在确定的县级医院250种常见病多发病、乡级50种一般病、村级10种普通病诊疗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县域内医疗机构诊治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合理确定各级医疗机构首诊病种。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签约居民首诊在基层,为签约转诊患者提供寻医问药、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服务。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的二、三级医院要预留至少20%的门诊号源,优先向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
《意见》指出,全部通过双向转诊平台完成转诊工作。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实现双向转诊的住院患者不再重复计算和收取住院起付费用。对未办理异地备案、转诊转院手续和非急诊人员,到省外就医医保支付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责任共担机制,可将合规的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作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性收入。
《意见》指出,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和乡村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县级医疗机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等五大急危重症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五大临床服务中心建设。2025年前,实现“乡检查、县诊断、乡治疗”诊疗模式全覆盖。
《意见》明确,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打造一批示范中医馆和“中医阁”。加强基层中医骨干人才培养和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能够开展6类10项、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意见》指出,深化“省市帮县、县帮乡、乡帮村”的帮扶机制,确保未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医疗机构常年有1名主治及以上医师开展帮扶。持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村医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工作,加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基层骨干人员的培养和轮训。每5年动态调整1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按照服务人口1.5‰左右的比例配置编制。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
《意见》还明确,将基层首诊工作作为卫生健康综合督查考核、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一体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医保支付、评先评优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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