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快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切实解决医共体财务管理制度标准不统一、财务管理中心作用发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河北省医改办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医共体内财务统一管理,全力保障医共体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了六个方面13项具体要求。一是建立医共体财务管理新体制,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的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医共体财务工作领导,设立专门的医共体财务机构。二是建立统一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规范预算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执行,规范单位资金管理。三是构建功能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逐步建立“一本账”财务报告体系,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四是积极推进成本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医共体成本核算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五是加强资产统筹管理,建立统一的医共体资产管理和共享使用制度,提高资产总体使用效率。六是完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和财务运行风险评估,加强对医共体的财务监督,保障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通知》还配套制定了医共体会计核算操作指南、会计报表等内容,确保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制度易操作、可执行、能落地。
下一步,河北省医改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理和跟踪问效,着力推动医共体建设走深走实,有效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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