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DRG/DIP付费以后,特病单议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解决特殊病例的有效机制,弥补DRG/DIP付费制度体系的不足。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充分利用特病单议保障临床诊疗有效实施、合理获取医保基金补偿。对于还未进行过特病单议工作、特病单议工作流程不清楚的医院而言,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来开展特病单议工作。
一、遴选病例
1、不按照科室病例占比分配可申请病例数量,应统筹全院分配可申请病例数量;
2、根据DRG/DIP付费结果,按照DRG/DIP付费与按项目付费的差额由高到底排序并据此遴选病例;(注:对于无法计算DRG/DIP付费与按项目付费差额的地方而言,可按照现支付点数、病种分值与申请特病单议通过后可获得的支付点数、病种分值计算差值决定。)
3、选择符合本地政策条件范围内的病例;
4、院内进行自查自审,查看病例是否存在分解收费、串换项目、过度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再次确认病例医保基金结算清单填报是否准确、诊疗过程是否规范、项目收费对码是否正确。
如:笔者曾经看到过一份车祸伤的病例提起特病单议。最后,本地不仅特病单议未通过,并且追责医院将不该纳入报销的病例报销。
最理想的状态:若医院项目收费、清单填报、临床诊疗等每项工作都是规范的,可直接根据付费差额高底排序直接遴选病例,无需在进行自查自审,但是对于日常工作的规范程度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准备材料
1、由于临床医师对于患者诊疗过程更清楚,一般建议由主管医师负责准备佐证材料;
2、当遇到特殊情况,如分组方案缺陷导致的付费差异病例,可协同病案、医保等科室完成佐证材料;
3、佐证材料需要围绕申诉理由展开说明;
4、佐证材料充分,可将辅助检查、手术记录、病程记录等作为佐证依据申请。如:多发创伤的骨科手术患者可将术前术后的影像学检查作为依据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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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态度端正严谨。切莫在申诉材料中指责、抱怨、批判的态度出现;保证信息一致统一,不要发生A患者病历给B患者作为申诉材料申请。
如果还是不知道怎么准备材料,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自己当做审核专家,这一份病例你要怎么说服你自己?
三、提交申请
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本地医保部门要求完成线上或者线下提交特病单议申请工作。
四、专家支持
为保证审核专家专业性、时效性,一般医保部门会邀请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专家参与特病单议审核工作。但部分医疗机构认为会增加工作量而不选调专家前往开展特病单议审核工作。
实际上,这样的观点是偏颇的。医院专家参与审核工作,可以掌握审核要点,避免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类似行为;也能提高医院专家对于DRG/DIP付费的认识;提高对于DRG/DIP付费工作的认可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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