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健委下发《通知》,要求在首批189家公立医院创建无“红包”医院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无“红包”医院创建工作,实现省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0%覆盖。
通知要求,要深化无“红包”医院内涵,医护人员在不收受患方“红包”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不接受商业提成、不参与欺诈骗保、不实施过度诊疗、不违规接受捐赠、不泄露患者隐私、不牟利转介患者、不破坏就医公平、不收受企业回扣等要求纳入无“红包”医院创建提升内容。
医疗机构应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通道,100%开展住院患者回访,将“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把无“红包”医院创建评价融入医院绩效考核、医院评价等整体考核评价体系,细化各考核项目权重和评价标准;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与院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医院评价结果、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医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等挂钩;指导医疗机构把医德医风、廉洁自律、服务态度与无“红包”医院创建有机结合,制定奖罚分明的考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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