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2022年制定公布试点操作细则,并按新机制实质性启动定调价工作。到2025年,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成熟定型,价格杠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
赣州作为国家五个试点城市之一,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价格调整总量的确定规则和指标体系,将药品、耗材降价红利首先向患者传导;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实行宏观管理,充分考虑医院运行成本(百元收入医疗支出)、群众负担(医保结算自付比)以及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基金结余率)等重要指标,按照经济发展、医疗进步的内在规律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量。
《方案》提出,要建立统一规范的通用型项目分类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医院参与的复杂型项目分类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市场调节价项目分类形成和备案机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和价格监测考核机制,严格执行统一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等级管理机制。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市级统筹、垂直管理等相关改革,探索形成符合改革要求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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