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判断县域医共体建设是否“紧密”,主要依据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4个维度11项评判标准的评价结果。
据悉,监测对象是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市、区),鼓励非国家试点县积极填报数据信息。监测内容主要依据《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具体标准为:所有11项评判标准均达到B及以上;至少8项评判标准达到A;每个维度至少有1项评判标准达到A,且“医共体决策权限”达到A。上述3项全部满足才能判定达标。A指有明确的制度安排且已经组织实施;B指有明确的制度安排但仍在筹备,尚未实施。
《通知》强调,各省份要围绕紧密型、同质化、控费用、促分工的工作目标,紧盯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加强本省数据分析,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同时,要坚决防止牵头医院对医共体成员单位卫生资源的“虹吸”,防止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防止减少适宜技术、廉价项目,防止只强化医疗而弱化预防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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