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兰溪市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兰溪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宏荣告诉记者:“为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分成了4个组,由班子成员带队,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到全市16个乡镇(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以及所有的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进行疫情防控检查。”
据了解,12月9日起,该局对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的发热门诊及16个乡镇(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人民医院城东院区、妇幼保健院、3家民营医院的发热诊室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发热门诊运作情况、预检分诊实行情况、医院内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落实情况等,以及发热诊室规范设置情况和预检分诊、患者转运、诊疗管理等开展情况。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纠正,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
据悉,根据防疫要求,所有诊所不得常规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若诊所发现具有以上相关症状的患者,要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在做好患者流行病学问诊和相关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并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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