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的发展,是我国医改进程中大力支持的一项措施,未来多地域多家医院会向医联体发展倾斜。今天我们就从另外一个角度谈一谈医联体价值在哪里?我们医院会从中获得些什么?
我国医联体的鼻祖,最早可以追溯到1999年。上海瑞金医院推行医院集团化改革,通过资产重组、管理输出、技术协作等方式,与五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跨地区、跨级别、跨部门的医院重组,这算是医联体的一个雏形。
全国性全面铺开医联体始于2013年,卫生部年度工作会议上提出鼓励医联体形式。截止到2017年,我国已经有700余个不同形式开展的医联体。
很多医院管理者和医护人员对于医联体的理解,都是寻找伙伴加入联盟的概念,目标就是资源整合,好的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让医院之间联动起来。这些看法是正确的,但是医联体真正的价值不是这些。我们用深圳罗湖模式的医联体为例,来探析一下,医联体的价值是什么?
罗湖模式的医联体在2018年被推荐至全国,成为多家医联体医院集团效仿的模板。它呈现出的效果,从规模上看,形成了地域医院大集团;从医疗行业发展来看,用医院联合,促使行政化革新、支付方式改革;从医疗资源来看,充分下沉到社区基层医疗;从医疗待遇改善来看,将基层医护人员的待遇一体化,提高了他们的待遇和积极性;从老百姓健康来讲,将重心前置到健康预防,充分体现了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基于这些成果,罗湖模式的确值得推广。
罗湖初见成效不是偶然的,因为他抓住了两个关键问题,也是我们所有医联体关心的问题,一是我们地区医院的情况,以及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第二是医联体能够联合的最大阻碍是什么。
第一个关键点决定医联体的核心任务,第二个关键点决定医联体发展的结果。那么罗湖模式是如何冲破医联体发展当中的障碍呢?
我们都知道医联体的发展,行政化和医院的共同利益往往是最大的难题,对于罗湖也是一样的。所以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罗湖以集团化改革,构建整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理事会领导下的集团院长负责制。
集团下面医院仍有医院的管理权,还是独立核算,但是所有医院的物流采购,设备采购,各家院长不用管,由集团统一管理。
集团医院拥有唯一的法人,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为例,将旗下医院的财务科取消后整合在一起。罗湖所有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成立理事会,实行管办分开,真正去行政化。罗湖区所有医院的行政级别取消,卫计局是行业管理,卫计局和医院不是上下属的关系。接下来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预防为主的健康管理和分级诊疗,构建医院利益共同体。总结起来13个字:集团化、去行政化、全新支付方式。
这个模式优势就是明确公立医院利益相关方的权责,增强公立医院自主运营灵活性,保障就医者和医务人员的利益,同时明确政府的保障与监管的责任。所以罗湖模式展现出来的医联体,真正的价值是公立医院的身份已经发生了质的转变,整个医疗行业更趋向强调医疗和服务的价值,更强调医院的控费与运营,将好的资源真正下沉。
药品行业在利润成本转出的过程中,实现了营销上质的飞跃,抓住了医改真正的方向。
说到这里,很多院长就会提出疑问,是不是每个医联体都可以这样进行呢?当然不是,这样的区域类的重心联合是一种形式,如果您所处在的地域情况与罗湖相似,可以参考,但是我们不可以照搬某个案例来操作。
罗湖模式,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就是抓住了问题的根本点,从根本去思考自身医院研究区域内来自区域外的医疗机构的情况,围绕医改政策来进行。
案例只是提供解决问题思考方式与操作模式,如果要做好医联体,必须实现医生薪酬,医保支付制度,药物目录统一,以及业务管理一体化和资金一体化等,要把各种要素之间都要打通。
医联体建设,必须要有医保的嵌入,要利用医保的杠杆,有医保制度整合,建立一个独立的管理机构——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没有经济利益的共享,是不能持久的。
医联体最终要实现医院之间强弱补充,抱团取暖,在国家对医院实施进一步的控费措施,同时要求安全与质量的提升。医联体的优势就凸显了出来,风险共担,利益共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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