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若干措施》,从政治、组织、工作、待遇、精神等方面提出10条举措、40项具体措施,激励广大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打赢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
《措施》提出,强化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和使用干部,及时选优配强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结合一贯表现,优先提拔重用。
《措施》明确,实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选拔倾斜政策。将专业技术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作为参加评审职称的重要依据,在量化评审时予以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在疫情防控中,获得市(厅)级表彰或记功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可以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优先或破格晋升聘用岗位。
《措施》要求,全面落实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卫生人员一次性慰问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待遇政策。对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各地可统筹考虑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优先保障防控一线人员所需口罩等物资,妥善解决好防控一线人员就餐等问题。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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