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下发通知 公立医院不得擅自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
北京华一康健国际医院管理中心http://www.huayikangjian.com2018-06-15 06:44:37
近日,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权限实行省、市(地)分级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定价目录》明确的定价内容、定价部门等依法制定或调整价格,及时清理废止相关定价文件,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各市(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或收费事项。市(地)及市(地)以下公立医院新增项目,由相关医疗机构直接向有管理权的机关申报。
各市(地)可以此次公立医院医药综合改革评估结果为基础,根据省物价监管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动态调整市(地)及所属县(市)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
注:上述内容系转载,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 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如原著作方不同意转载,可随时来电沟通删除转载内容。
相关链接
- 云南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34.1%,部分州市已超35%【2025-06-30】
-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将从四方面优化【2025-06-27】
- 陕西深化医疗服务改革 多维度升级群众就医体验【2025-06-26】
- 成都调整296项医疗服务价格 优化医疗收费结构【2025-06-25】
- 河北“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加速升级【2025-06-24】
-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哈尔滨召开【2025-06-19】
- 黑龙江启动医疗机构“法律明白人”试点【2025-05-28】
- 黑龙江确定6个重大中西医协作项目【2025-05-09】
- 黑龙江加强放射诊疗管理规范化建设【2025-04-14】
- 黑龙江开展卫生健康政务服务开放日活动【202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