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6月,实现所有县(市、区)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到2020年年底,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初步建成1个优质高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医共体所在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实施方案》明确,县级政府要整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组建1个~3个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若干家其他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成员单位的县域共同体。县域医共体由牵头医院院长负总责,建立由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具有自主权。其中,牵头医院承担各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统筹使用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
《实施方案》提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县域医共体实施综合监管,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为此,《实施方案》还配套印发了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三方(县级政府、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域医共体)权责清单和评价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要落实好加强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11个方面任务。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人才、技术、资源等下沉逐级帮扶带动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医务人员收入由县域医共体自主分配,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在医保支付上,实行医保部门与县域医共体统一结算。
同时印发的《广东省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医疗卫生组团式紧密型帮扶行动方案》明确,安排54家公立医院利用3年时间组团式帮扶78家县级公立医院。帮扶团队由1名队长和4名队员组成,常驻受援医院,参与受援医院管理和学科建设。每个支援医院每年选派人员不少于4个批次。支援医院帮助受援医院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开设独立的二级诊疗科目,并综合确定受援医院2个~3个薄弱专科进行重点建设,加强儿科、麻醉、重症、急诊、精神、传染性疾病学科建设。针对近3年县域外转出率前几位的病种,重点帮扶建设2个~3个专科,提升受援医院疑难杂症的收治能力。
针对基层卫生人才短板,《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实施方案(2019~2022年)》也配套出台,明确提出到2022年,通过人才招聘、引进、培养和技术人员下沉等举措,新增基层卫生人才3万人,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质量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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