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新闻办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记者在会上获悉,山东医疗体制改革再出新动作,将持续规范药品流通环节,严控药品耗材价格虚高。
据山东省医改办常务副主任、省医管办主任孟冬介绍,当前,山东医改已进入“深水区”,成果初显,但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城乡与区域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强、“三医联动”统筹协同性不足等。
孟冬表示:“为加快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山东将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完善药品、器械、耗材采购机制”。这将意味着,山东省将建立药品采购新机制,采取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和医疗卫生机构自主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凸显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加大低价药采购、使用力度。此外,制定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严格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
山东正继续推进联合带量采购。具体举措为:15个市成立议价采购联合体,济南、青岛、威海建立跨区域采购联合体,菏泽等地建立了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制度。
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上,山东省将实施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分级应对的方案。孟冬表示,山东省将结合健康扶贫、严重精神障碍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内容,加强特殊人群的基本用药保障,增加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的特殊药物免费供给。
据悉,2017年,山东已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人民币,下同)。据初步统计,2017年山东省医疗卫生方面支出达到774亿元,“十三五”以来年均增长10.7%,其中公共卫生、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保障等方面支出占比达到78%。
发布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孙庆国表示,山东还将不断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继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明确医保支付和个人自付比例,充分发挥医保的调控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合理就医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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