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的通知》,要求全系统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围绕7项重点内容,于6月20日至11月15日期间,开展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监管。
重点治理的公立医疗机构7项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是:一是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二是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政策规定进行收费,有无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允许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有无超过规定的加价率,以及是否存在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三是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入类医用耗材,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四是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零差率;检验是否存在混淆方法学多收费情况;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是否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五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类疫苗价格和接种服务费执行情况;六是明码标价与价格公示执行情况;七是其他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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