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重申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从3月16日起到3月底,组织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拉网式、全方位排查。
通知要求,重点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排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落实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是否为本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认真落实国家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是否完善并落实;医疗废物产生地是否按国家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进行源头规范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是否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交接方法、程序和记录可否全过程追溯;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存在倒卖医疗废物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规范使用后的输液瓶(袋)分类管理;规范病理性废液、病理性废物及胎盘、死胎及死婴暂存、交接及管理等,防止医疗废物丢失、遗撒、泄露和环境污染。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对疏于管理、查处不力、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监管责任;对违法、违规查处的结果,向社会公示,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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