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规范处方药零售管理的通知》,聚焦处方开具、审核、销售、追溯及违规查处全流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省处方药零售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相关规定,处方药须凭注册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杜绝“先药后方”行为;消费者不能提供处方的,药店可引导其通过签约的合规互联网医院开具电子处方,由消费者实名发起问诊,经医师亲自诊疗、药师双重审核后方可销售,严禁人工智能(AI)自动生成处方,严禁事后补开处方;药店销售处方药须如实出具销售凭证、开具发票,实时扫码上传药品追溯数据。
《通知》明确,药店委托开具处方的互联网医院,必须为具备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资格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严禁互联网医院为首次就诊患者开具处方,严禁药店与存在“虚假问诊”“AI代开方”问题的互联网医院合作开展处方开具业务。
《通知》要求,建立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未凭处方售药、处方未经审核售药、违规委托开具处方等行为;医疗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查处套取医保基金、串换药品等欺诈骗保行为;卫生健康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医师未经实际诊疗开具处方的违规行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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