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25年版)》,旨在加强血液净化技术管理,提升医疗机构血液透析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血液透析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规范》明确,一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中心)或独立血液透析机构,必须在其周边10公里范围内确定一家具备急性并发症救治能力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并与其签订救治协议,开通绿色转诊通道,确保患者及时转诊。同时,必须与所在市级行政区域内至少一家具备慢性肾病并发症诊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签订诊治协议,开通双向绿色转诊通道。
《规范》要求,血液透析室(中心)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每个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传染性梅毒及艾滋病等血源性传染病患者在隔离透析区(间)进行专机血液透析。血液透析室(中心)应配备至少2名持有血液透析从业资格的专职执业医师;严格遵守血液净化耗材使用规范,不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净化耗材;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区,家属执行探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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