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创新综合试点方案》中提出,要开展按人头付费的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
据了解,目前,这项改革已在全省37个县市区试点推进,今后将在全省推行。
什么是“按人头付费”?先来看现在的付费方式:当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看病,是“按项目付费”,做一项检查、开一种药,医保就按项目分别结算。
改成“按人头付费”后,医保部门会先算清片区签约居民数,提前给医院一笔“包年服务费”。医院的核心任务,就是用好这笔钱,守护好签约居民的健康。
这项改革遵循“总额预算、包干支付、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原则。也就是说,医保根据近3年门诊医疗费用水平、诊查费、医保基金支出、门诊人次数、参保人数以及增长预期等情况,确定固定金额用于医院年度内门诊诊疗的保障。如果医院通过优化管理控制成本,结余部分医院能自己留着改善设备、提升服务;如果超支,超出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
这意味着,医院将更加注重科学诊疗和合理用药,倾向于提供必要、适宜的治疗,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用药。改革看似作用于医院,但最终目标是惠及老百姓。
也有人担心“医院会不会为省钱少开药、少治疗?”对此,医保部门表示,政策实施的前提是保证医疗质量,医保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医疗机构是通过提升服务效率和健康管理来实现结余,不能牺牲必要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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