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健全医共体治理机制、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完善协同支持政策4个方面提出17条举措,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若干措施》明确,建立由县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行政级别。统筹床位、号源、设备等资源,支持县级疾控、妇幼保健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和医共体管理,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实行业务协同、医疗质控等一体化管理。
《若干措施》提出,开展帮扶的城市公立三级医院对每个医共体至少派驻3名专家常年驻守;医共体牵头医院向每家乡镇卫生院至少派驻1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帮扶周期不少于半年,帮扶时间计入职称晋升所需的基层服务时长。统一医共体内质量控制等标准,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心电诊断等资源共享中心,以及胸痛、卒中、创伤等急诊急救中心。医共体内上级医院将不低于40%的专家号源交由家庭医生管理支配,遴选50种以上慢性病、常见病实行县域内首诊。县级中医医院发挥龙头作用,建设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制剂中心,推进中医药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健康管理理念,围绕重点人群开展疾病预防、诊治、康复一体化服务,加强基层慢病门诊、全科诊室、健康驿站建设。
《若干措施》提出,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将政府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新增财力向乡村倾斜。统筹推进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医共体人员招聘、岗位设置等自主权,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对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目标年薪制,按在岗职工年平均薪酬2~3.5倍核定。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医保基金“打包预付”,实行“年初预算、按月预付、季度评估、年终清算”。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病种分值)付费,探索省内同病同标准支付,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总额控制在个人缴费总额的50%左右,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激励约束机制,结余资金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倾斜。
相关链接
- 河南对10所省直医疗机构开展巡查【2025-06-19】
- 河南全面推进“双友好医院”建设【2025-06-16】
- 河南省推进“双友好”医院建设【2025-06-12】
- 河南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2025-06-06】
- 河南最新发文: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2025-06-03】